宁波国安档案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上门档案外包、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软件开发、档案扫描、工程档案扫描、竣工资料扫描、工程档案整理、工程资料整理、竣工资料整理、建筑资料整理、施工资料整理、竣工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外包、档案托管、档案管理等】业务的服务商,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国安档案公司更加美好的未来。
5.2.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档案数字化方案,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档案数字化,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5.2.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建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5.3收集范围
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归入建设项目档案.
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录A.
5.4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
5.5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5.5.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5.5.2需.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5.5.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5.5.4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5.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造成损失的,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损毁、 丢失或擅自销毁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档案的;
2、涂改档案的;
3、私自出卖、倒卖档案的;
4、擅自占有和非法携带档案出境的;
5、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十五条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闽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比照本规定执行。
*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7 类目
又称类名,是一些在性质上或特征上具有共同属性的档案总称。类目规定了一类档案的性质和内容范围,以便区别于其它的档案。类目是档案分类表的构成单元。一个类目一般包括一个档案主题,但有时也包括一个以上的档案主题,形成一个类组。
3.8 分类号
类目的简明编码、标记符号,可固定全部类目的先后次序和明确一个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特定位置以便于标引、排列和进行检索、组织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