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安档案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档案外包、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软件开发、档案扫描、工程档案扫描、竣工资料扫描、工程档案整理、工程资料整理、竣工资料整理、建筑资料整理、施工资料整理、竣工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外包、档案托管、档案管理等业务的服务商,文书档案数字化,多年来,象山档案数字化,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国安档案公司更加美好的未来。
排架
1 归档文件整理完毕装盒后,上架排列方法应与本单位归档文件分类方案一致,排架方法应避免频繁倒架。
2 归档文件按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分类的,库房排架时,每年形成的档案按机构(问题)序列依次上架,便于实体管理。
3 归档文件按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分类的,库房排架时,每年形成的档案按保管期限依次上架,便于档案移交进馆。
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要求
1 归档电子文件组件(件的组织)、分类、排列、编号、编目,应符合本《规则》“5 一般要求”的规定。
2 归档电子文件的格式转换、元数据收集、归档数据包组织、存储等整理要求,参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年)、GB/T 18894、DA/T 48、DA/T 38等标准执行。
3 归档电子文件整理,应使用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2014年)、GB/T 18894等标准的应用系统。
*二十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或城市建设档案室应当积极开发城市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城建档案数字化,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城市建设档案利用服务。
从事城市规划、建设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充分利用城市建设档案,保证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二十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或城市建设档案室对馆藏的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应当用缩微品或者其他形式的复制件代替原件。
*二十九条 城市建设档案馆或城市建设档案室提供的城市建设档案复制件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有单位印章标记的,与城市建设档案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